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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惠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诉求获支持_正义网


作者:短信网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8日上午1:04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正义网惠州1月18日电(通讯员杜壮飞 徐菲)近日,有不少人都收到一条来自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公益诉讼平台的短信,内容为提醒他们的个人信息已被非法获取,权利遭受侵害,应提高警惕,谨防被骗。

案情回顾

2020年3月,谢某某通过网上认识的“料主”(未到案)获取到包含手机号码、银行卡尾号在内的13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掌握了诈骗方法后,先后纠集了张某某、魏某某、邓某某三人,每天编辑虚假短信通过短信群发平台到多个手机号码。部分收到信息的被害人信以为真,拨打信息内提供的电话号码。谢某某等四人转用“接听电话助手”接电话,通过冒充银行客服与被害人对话,以话术获得被害人进一步信任,再以恢复征信的名义要求被害人提供个人信息,获取信息后用特定方式绑定被害人的银行卡,在被害人提供短信验证码后开始转款,直至转完被害人银行卡内所有钱款。

通过以上方式,谢某某等四人诈骗了七名受害人的财物共计18万余元,公安机关在其四人的作案工具中提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涉及8万余人。

该院认为,谢某某四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且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253条,应当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同时,检察机关认为由于谢某某四人非法获取并利用大量来源不明的公民信息用于实施诈骗,在诈骗过程中进一步骗取公民个人信息,将骗取的个人信息告知他人,非法获取和使用的包含手机号码、银行卡尾号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达到13万余条,而非法提供和使用这些个人信息的同案人仍未到案,致使遍布全国各地的信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仍遭受进一步侵害的危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谢某某四人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责任。该院遂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谢某某四人承担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诉求获法院支持并判决,这也是惠州市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件的首判。

全省首创!采用“短信+公告”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在办理此案过程中,为及时规避信息泄露的潜在风险,该院在全省首创采用“短信+公告”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一是协助四名在押被告,以其四人名义通过“惠阳检察公益诉讼”短信群发平台向被侵权人发送道歉及提醒短信,既表达其四人诚挚的歉意,又提醒被侵权人对个人信息被泄露作进一步防范,谨防被骗。二是在两微平台发布了《关于公益诉讼被告向被侵权人发送致歉短信的公告》,说明发送短信的目的以及解答信息权利人的疑惑。

公告发出后,不少信息权利人纷纷拨打检察院的电话了解情况,还有的网上留言表示,得知自己的个人信息已遭泄露,感谢检察院的及时提醒,同时希望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此举让多数不特定信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使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最大限度地救济,筑起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获得广大公众的一致点赞。

接下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回应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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